金三江(301059)_公司公告_金三江: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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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三江: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2

证券代码:301059证券简称:金三江公告编号:2025-052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为确保公司股东充分了解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信息,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次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公司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综合楼三楼会议室(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同意提交至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25年8月29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

1、会议登记方式、登记时间、登记地点以及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关要求

2、登记时间:9月12日及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

4、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股东请仔细填写《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不接受电话登记。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2025年9月16日下午13:30至14:30进行签到进场。

(5)超过登记时间不再接受参加现场会议登记。

(二)会议联系方式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任志霞联系电话:0758-3681267传真:0758-3623858联系地址:肇庆高新区创业路15号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楼办公室邮编:526238电子邮箱:ir@jsjgcl.com

(2)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相关公告文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2:授权委托书;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51059,投票简称为“JSJ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09:15-09:25,0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本人(本单位)作为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表决意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注: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金三江(肇庆)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是□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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