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顺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
月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1.7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激励对象共计
人授予限制性股票
179.00万股。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92)。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张井东、雷正位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