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6 年3 月2 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工业北三路2 号达濠科技(东莞) 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姚浩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2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56,337,1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3,043,456 股的27.74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6 人,代表有表决权 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9,769,9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043,456 股的 4.81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
46,567,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043,456 股的22.9346%。
(二)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6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321,19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03,043,456 股的0.65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公司股份114,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043,456 股的0.0561%;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207,199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03,043,456 股的0.5946%。
(三)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见证律师等。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审 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6,187,0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6%;反对150,0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64%; 弃权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71,13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的88.6421%;反对150,0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的11.3579%;弃权0 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李婷、文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或列席会议人 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
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均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 所关于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