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辉科技(301046)_公司公告_能辉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能辉科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4

证券代码:301046证券简称:能辉科技公告编号:2025-089债券代码:123185债券简称:能辉转债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04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04日(星期四);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0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0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通协路288弄2号楼305室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传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74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8,294,8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9713%。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5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77,822,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635%;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共69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72,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78%。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其中:

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0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68名,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97,7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8%。

3、其他人员出席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王猛先生当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8,216,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3%;反对6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19,6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7773%;反对69,0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2002%;弃权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26%。

3.02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津贴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8,20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3%;反对84,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5%;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04,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382%;反对84,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5400%;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3.03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3.04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3.05审议通过《内部控制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8,217,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08%;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1%;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220,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9116%;反对68,9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1666%;弃权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218%。

注:以上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若存在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益文、常小宝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上海能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