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天禄科技股票代码:301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陈凌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禄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天禄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 3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6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8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9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0第八节备查文件 ......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2
第一节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与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天禄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梅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 指 | 陈凌 |
| 本报告书 | 指 |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梅坦先生因减持公司股票导致其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5%的整数倍的行为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报告书的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梅坦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身份证号码:
4221011981********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姓名:陈凌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通讯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身份证号码:3204021979********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天禄科技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凌、梅坦于2016年8月19日、2021年1月12日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和《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并在《一致行动协议》中约定“双方就公司重大决策事务在行使董事/股东权利前无法或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最终以梅坦的意见为准,并作出一致行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为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且如该期限届满时发行人上市后未满36个月的,则一致行动期间自动续期到发行人上市后
个月届满之日。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相关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先生是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其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其他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不是海关失信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因自身资金需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天禄科技无限售流通股749,300股,占天禄科技总股本的
0.679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天禄科技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方式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为大宗交易卖出。2025年
月
日,梅坦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749,3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92%。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持股变化情况如下表:
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名称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梅坦 | 合计持有股份 | 27,360,341 | 24.8013 | 26,611,041 | 24.122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90,085 | 5.5205 | 5,340,785 | 4.841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270,256 | 19.2808 | 21,270,256 | 19.2808 | |
| 陈凌 | 合计持有股份 | 23,032,193 | 20.8779 | 23,032,193 | 20.877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00 | 0 | 0.000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3,032,193 | 20.8779 | 23,032,193 | 20.8779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50,392,534 | 45.6792 | 49,643,234 | 45.00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90,085 | 5.5205 | 5,340,785 | 4.841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4,302,449 | 40.1587 | 44,302,449 | 40.158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643,23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4.99998%,持股比例变动触及到5%的整数倍。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先生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
| 股东姓名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向 | 交易日期 | 交易价格(元/股) | 交易数量(股) |
| 梅坦 | 大宗交易 | 卖出 | 2025年10月20日 | 21.00 | 1,000,000 |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签署日期:2025年10月22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地址: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
0512-66833339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太东公路2990号 |
| 股票简称 | 天禄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45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梅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50,392,534股持股比例:45.6792%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持股数量:49,643,234股持股比例:44.99998%变动数量:-749,300股变动比例:-0.679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0月22日方式:通过大宗交易减持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持股 | 是?否?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股份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持有天禄科技股份的可能。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未来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参照本报告书“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苏州天禄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梅坦签署日期: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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