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86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1年7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3.57元。公司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39,25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8,880,239.75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0,369,760.25元。截止2021年7月28日,公司上述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1]216Z0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49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36,0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
360.00万张,期限为6年。公司本次共募集资金360,000,000.00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10,797,141.51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49,202,858.49元。
截止2022年8月18日,公司上述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容诚验字[2022]210Z002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41,807,345.80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35,935,659.22元;于2021年7月28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34,547,904.45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58,638,162.13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2,410,680.00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74,940.00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00,321.37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339,250,000.00 | 339,250,000.00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58,880,239.75 | 58,880,239.75 | |
| 募集资金净额 | 280,369,760.25 | 280,369,760.25 | |
| 减: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 135,935,659.22 | 135,935,659.22 | |
|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 | 20,605,999.99 | 20,605,999.99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69,902,526.34 | 69,902,526.34 |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 15,363,160.25 | 15,363,160.25 | |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 | 225,205,441.03 | 225,205,441.03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 | 188,205,441.03 | 188,205,441.03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 | 411,770.78 | 411,770.78 | |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49,999,906.00 | 49,999,906.00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 49,999,906.00 | 49,999,906.00 | |
| 加: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 | |||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449,270.91 | 1,015.70 | 450,286.61 |
| 减:结项余额转出 | 224,150.47 | 224,150.47 |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2,199,305.67 | 2,200,321.37 |
2、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止2025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31,630,237.03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3,503,727.81元;于2022年8月18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期间使用募集资金132,249,800.00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6,143,209.22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8,870,200.00元,2025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863,300.00元,截止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8,974,022.04元。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以前年度金额 | 本期金额 | 累计金额 |
| 实际募集资金总额 | 360,000,000.00 | 360,000,000.00 | |
| 减:支付发行费用 | 10,797,141.51 | 10,797,141.51 | |
| 募集资金净额 | 349,202,858.49 | 349,202,858.49 | |
| 减:置换自筹资金 | 63,503,727.81 | 63,503,727.81 | |
| 减:置换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资金 | 4,420,700.00 | 4,420,700.00 | |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62,842,609.22 | 863,300.00 | 63,705,909.22 |
| 减: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支出 | 99,999,900.00 | 99,999,900.00 | |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 | 149,500,000.00 | 149,500,000.00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赎回 | 129,500,000.00 | 129,500,000.00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存款形式的产品到期转回的利息收入 | 848,505.02 | 848,505.02 | |
|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加: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 |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 528,380.85 | 45,792.53 | 574,173.38 |
| 减:结项余额转出 | 21,277.82 | 21,277.82 | |
| 期末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9,791,529.51 | 98,974,022.04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一)首次公开发行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1年8月17日与时任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时任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时任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司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公司与原保荐机构以及相关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以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9110078801600001650 | - | 已注销 |
| 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丰支行 | 8008288803973 | 150,663.00 | 活期方式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 | 387062720013000094696 | 2,049,658.37 | 活期方式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张家港支行 | 512903144210111 | - | 已注销 |
| 合计 | 2,200,321.37 |
(二)2022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22年8月19日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及上述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根据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应当及时以传真或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9110078801300001994 | - | 已注销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81120010127006755471 | 98,974,022.04 | 活期方式 |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支行 | 51985700001205 | - | 已注销 |
| 合计 | 98,974,022.04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1》。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6.3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1-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79.39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1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1]216Z0152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1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593.5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为2,060.60万元。
2、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540.9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前期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22年8月完成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鉴证并出具容诚专字[2022]210Z0220号《关于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置换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350.37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金额为442.07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8月24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999.99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8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2,999.99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8月25日至2023年4月25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2,000万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25日,公司将上述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2,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3年8月29日至2024年1月18日,公司实际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1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实际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6月2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5月3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及增加授权额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将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增加4,000.00万元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其中,8,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2年8月24日;4,000.00万元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5月30日。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2年8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8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5,766.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签约方 | 类型 | 投资日期 | 期末金额(万元) |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5/14 | 828.10 |
| 2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人民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5/15 | 2,038.87 |
| 3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3/1/16 | 500.00 |
| 4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3/12/15 | 100.00 |
| 5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3/12/15 | 100.00 |
| 6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3/12/15 | 100.00 |
| 7 | 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锦丰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3/12/15 | 100.00 |
| 8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10/08 | 400.00 |
| 9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10/08 | 500.00 |
| 10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10/08 | 600.00 |
| 11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10/08 | 300.00 |
| 12 | 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 | 7天通知存款 | 2024/10/08 | 200.00 |
| 合计 | 5,766.97 |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6日
附表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一)首次公开发行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8,036.98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4,180.73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 | 否 | 25,238.07 | 15,614.00 | - | 15,614.00 | 100.00 | 2023年12月 | -1,323.10 | 否 | 否 | |
| 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否 | 8,218.48 | 7,718.48 | - | 6,844.85 | 88.68 | 2025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3,168.18 | 3,168.18 | 185.56 | 5.86 | 2026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IPO) | 否 | 10,000.00 | 1,536.32 | - | 1,536.32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46,624.73 | 28,036.98 | 24,180.73 | 86.2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1、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的说明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未达到预计效益主要原因系受风电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导致产品价格下降,而折旧等固定支出较大,从而产生亏损,因而未达到预计效益。2、关于募投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1)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6,844.85万元,占拟投资总额88.68%。目前,项目已完成大部分设备采购及安装,但后续设备调试、验收、试生产等工作仍未完成,尚不能正式投入使用。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公司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审慎研究论证,在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预计配套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将延长至2025年8月31日。(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1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85.56万元,占拟投资总额5.86%。目前,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虽然,项目已经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但受公司其他工程项目建设及经济环境影响,项目研发大楼的土建工作有所延迟,目前仍在建设过程中,而本项目装修、设备及软件购置安装等工作在大楼完工后方可开展,导致该募投项目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根据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经审慎研究后,公司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高端环锻件绿色智能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IPO)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结余利息22.42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日常账户。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表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5年半年度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单位:张家港中环海陆高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920.29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3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163.02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 | 否 | 13,000.00 | 11,920.29 | 11,946.90 | 100.00 | 2024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否 | 13,000.00 | 13,000.00 | 86.33 | 1,216.13 | 9.35 | 2026年8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补充流动资金(可转债)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9,999.99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36,000.00 | 34,920.29 | 23,163.02 | 66.33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关于预计收益截至2025年6月30日,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未满一年,暂未进行效益测算;公司其他募投项目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无对应期间的承诺效益。2、关于募投项目“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说明项目原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8月31日。截至2025年6月30日,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216.13万元,占拟投资总额9.35%,资金投入和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尽管项目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市场环境变化导致下游客户采购订单毛利率持续下滑且回款周期不断延长,为控制财务风险公司主动放弃承接部分订单导致销量下滑,同时亦无法准确预测市场未来情况,故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动态调整,导致项目延期。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主要目的系增加公司自主热处理工序的能力,并非直接盈利项目,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为了使募投项目的实 | ||||||||||
| 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考虑外部市场环境和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决定有节奏放缓募投项目投资进度,将高温合金关键零部件热处理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的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8月31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之“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转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结余利息2.13万元已全部转至公司日常账户。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除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注4:高端环锻件生产线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额超过拟使用金额,主要是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也用于项目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