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立佳(301037)_公司公告_保立佳: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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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301037证券简称:保立佳公告编号:2026-003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新提供的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35.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64.59%,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33.1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3.48%,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2025年5月16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35.71亿元。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1)。

其中,公司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材料”)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202,900万元;为湖北保

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保立佳”)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12,000万元;为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保立佳”)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28,500万元。

二、担保进展情况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近日与相关银行签署对外担保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

2、主债务人: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柒仟壹佰伍拾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授信单位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万元)
1公司上海新材料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7,150
2湖北保立佳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1,623.60
3佛山保立佳2,336.40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合同的,保证人同意,无需再另行通知其或征求其同意,保证人将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房地产号为沪(2019)奉字不动产权第017386号的厂房作为抵押物为上述担保设立抵押担保。

(二)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主债务人:湖北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叁万陆仟元整;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三)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债权人: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主债务人:佛山保立佳化工有限公司;

3、保证人: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额:人民币贰仟叁佰叁拾陆万肆仟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签署之日始至租赁合同项下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满三年的期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的担保,是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担保金额在股东会审议的担保额度之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本次担保能够支持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保障其融资活动的顺利进行。上述全资子公司经营稳定,信用状况良好,公司能够对其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管控,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5.7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4.59%。公司(不包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18.58亿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余额为

3.83亿元,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22.41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4.30%。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上海新材料);

(二)上海保立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贤支行签订的《最高额抵押合同》;

(三)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湖北保立佳);

(四)公司与远东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证合同》(担保对象为佛山保立佳)。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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