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7 证券简称:保立佳 公告编号:2025-028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7月29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杨文瑜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刘树国、卢雷以通讯方式出席。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30)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拟订2025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具体情况如下:
| 姓名 | 职务 | 2024年度税前薪酬(万元) | 2025年度税前薪酬上限金额(万元) |
| 杨文瑜 | 董事长、总经理 | 138.50 | 138.00 |
| 杨美芹 | 董事 | 95.65 | 95.00 |
| 杨惠静 | 董事、副总经理 | 99.26 | 99.00 |
| 衣志波 | 董事 | 51.50 | 51.50 |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5.00万元/年。
(二)高级管理人员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资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高级管理人员津贴。
2、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不额外领取津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员回避,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
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附件(《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根据上述原因,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章程》及其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补充及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并通过位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保立佳集团国际有限公司在越南、中东、印尼、哈萨克斯坦、泰国等地以各地全资子公司为实施主体投资建设水性丙烯酸乳液生产基地,总投资额不超过1.5亿元,各地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以中国及当地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尚需要经过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各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保立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