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证券代码:301033证券简称:迈普医学公告编号:2025-077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7日,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设限售期;
2、本次办理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37,691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下同)0.66%;
3、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41人;
4、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7,691股。
近日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激励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形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83%。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76.8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2.68%,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4.65%;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10.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6,606.2951万股的0.15%,占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5.35%。
4、激励对象的范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迈普医学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工。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归属期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 40% |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而不能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20.80元,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0.80元的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7、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3年-2025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对应考核年度(基于2022年) | 各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归属期
| 归属期 | 归属安排 | 归属比例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 首次授予以及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3年 | 15% | 12%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 | 36% |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5年 | 90% | 72% | |
| 在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45% | 36%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90% | 72% | |
| 考核指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各考核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A) | A≥Am | X=100% | ||
| An≤A<Am | X=A/Am*100% | |||
| A<An | X=0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S”、“A”、“B”、“C”、“D”五个等级。
| 激励对象考核结果 | S | A | B | C | D |
| 个人层面归属系数(Y) | 100% | 100% | 80% | 0% | 0%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等发表了明确意见。
2、2023年8月1日至2023年8月10日,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以内部张贴的方式进行了公示公告。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意见。2023年8月11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33)。
3、2023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3年8月17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5)。
4、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同意确定2024年6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9.40万股,预留授予价格为20.40元/股。剩余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60万股作废。
6、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4年10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8、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认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40元/股调整为19.80元/股,同意公司依据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9、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10、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3年8月24日
2、首次授予数量:176.80万股,占公司草案公布日总股本2.68%;
3、首次授予人数:49人;
4、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80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授予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本激励计划授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股本总额比例 |
| 袁玉宇 | 董事长 | 16.00 | 8.57% | 0.24% |
| 王建华 | 董事、总经理 | 16.00 | 8.57% | 0.24% |
| 骆雅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 | 4.28% | 0.12% |
| 龙小燕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8.00 | 4.28% | 0.12%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45人) | 128.80 | 68.95% | 1.95% | |
| 合计 | 176.80 | 94.65% | 2.68% | |
(四)本激励计划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2,500股后的65,710,4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26,284,180.40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20.80元/股调整为20.40元/股。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以公司当时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52,500股后的66,166,93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元人民币现金,共计派发现金股利39,700,158.60元(含税)。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20.40元/股调整为19.80元/股。
(2)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与人数调整2024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此外,1名激励对象因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不满足完全归属条件,公司作废其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本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82,620股。
202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94.68%,无法全额归属,3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当期限制性股票合计2,502股。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02,200股限制性股票;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为
94.68%,无法全额归属,因此,4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能归属的24,609股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公司作废上述不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6,809股。
3、其他调整2024年9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袁玉宇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避免短线交易,其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暂缓归属。2024年1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协议转让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袁玉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宇先生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与预留授予3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同办理归属登记手续。2025年7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公司已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暂缓归属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41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37,691股。
(二)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经届满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8月24日。因此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等待期已经届满,第二个归属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2026年8月21日,归属比例为30%。
2、激励对象本次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
| (三)激励对象归属权益的任职期限要求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49名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前已离职(其中有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前已离职),在职的41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 根据华兴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华兴审字[2025]24014410017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较2022年增长42.61%,高于触发值36%。达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对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94.68%。 | ||||||||||||
|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Y)。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由公司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本激励计划具体考核内容依据《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执行。 | 本激励计划在职的41名激励对象中,4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S”或“A”,个人层面归属系数均为100%。 | ||||||||||||
3、未达到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鉴于本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8名激励对象在第二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个归属期前已离职(其中有3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前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此外,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结果对应的归属比例为94.68%,无法全额归属,未能归属的部分权益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1、归属日:2025年10月27日
2、归属数量:437,691股
3、归属激励对象人数:41人
4、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19.80元/股(调整后)
5、本激励计划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实际归属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 袁玉宇 | 董事长 | 160,000 | 45,446 | 28.40% |
| 王建华 | 董事、总经理 | 160,000 | 45,446 | 28.40% |
| 骆雅红 | 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80,000 | 22,723 | 28.40% |
| 龙小燕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80,000 | 22,723 | 28.40% |
| 林洁芬 | 职工董事 | 22,000 | 6,248 | 28.40% |
| 李媛媛 | 副总经理 | 40,000 | 11,361 | 28.40% |
|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35人) | 999,000 | 283,744 | 28.40% | |
| 合计 | 1,541,000 | 437,691 | 28.40% |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2)林洁芬女士自2025年6月13日任公司职工董事,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在上表列示其归属数量;
(3)实际归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及限售安排
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10月27日
2、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437,691股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外设置禁售期。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上述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5]24014410097号)。经审验,截至2025年9月22日,贵公司已收到67名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11,124,199.2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其中:收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41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的股票认购款8,666,281.80元,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437,691.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228,590.80元,截至2025年9月22日,上述股本变化未完成证券登记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收到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2,457,917.40元,此部分行权股票的回购平均价格为32.65元/股,回购成本为3,614,920.78元,因此转销库存股3,614,920.78元,股权期行权收到的认购金额与回购成本差额为1,157,003.38元,相应调整减少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本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10月27日。
六、本次行权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后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量 | 变动后 | ||
| 数量 | 占比(%) | 数量 | 比例(%) | ||
| 1、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10,580,500 | 15.88 | - | 10,580,500 | 15.78 |
| 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56,031,429 | 84.12 | 437,691 | 56,469,120 | 84.22 |
| 3、总股本 | 66,611,929 | 100.00 | 437,691 | 67,049,620 | 100.00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2025年9月22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归属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437,691股,归属完成后总股本将由66,611,929股增加至67,049,620股,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归属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人数、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归属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法办理本次归属相关手续。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