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32证券简称:新柴股份公告编号:2025-40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8)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5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6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7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2、上述提案1.00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巨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仇建平先生、石荣先生、朱观岚先生需要回避表决;
3、议案2.00、3.01、3.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请于2025年12月24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
(1)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必须出示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不接受电话登记。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大道西路888号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联系人:石荣邮箱:xcdsh@xinchaipower.com电话:0575-86025953传真:0575-86290753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8、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到公司董事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2月0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032”,投票简称为“新柴投票”。
2、意见表决。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公司)参加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对会议讨论事项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 3.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 √ | |||
| 3.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 3.05 | 《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 | √ |
| 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
| 3.06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3.07 |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3.08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中都不打“√”或在两个选择项中打“√”视为弃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
|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户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备注 |
附注:
1、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2月24日16: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