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柴股份(301032)_公司公告_新柴股份: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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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0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石荣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石荣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石荣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石荣先生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石荣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包含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一人,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会议由公司工会主席石荣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有105名。

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选举石荣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生效以《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前提,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相同。石荣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9日

附件:

石荣,男,197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具备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1995年7月至2016年2月,历任浙江新昌柴油机总厂员工、新柴动力公司办副主任、管理部部长、浙江力程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任公司总经理助理;2018年1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总监。截至目前,石荣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000,000股。石荣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其他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所规定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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