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股东珠海市省广益松壹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淳股份”)股份 7,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的9.04%)的股东珠海市省广益松壹号文化传媒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益松壹号”)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2026 年4 月23 日至2026 年7 月22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2,389,896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 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6,632 股(即不超 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593,264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的2%)。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益松壹号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益松壹号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之日,益松壹号持有公司股份7,2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9.0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拟减持的股 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389,896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96,632 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 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93,264 股 (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2%)。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的3 个月内(2026 年4 月23 日至2026 年7 月22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益松壹号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诺: 益松壹号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
股份减持承诺:
锁定期满二年内,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以下条件:
(1)减持前提:在锁定期内,本企业不存在违反本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
(2)减持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锁定期满后,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自身财务规划的需要, 进行合理减持。
(4)减持期限: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股份减 持的信息披露义务,应提前3 个交易日公告,并在6 个月内完成股份减持。
本企业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减持的相关规定,并积极履行相应的公告、备 案义务。
如未来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关于股份减持 条件的规定发生变化,以届时的规定为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益松壹号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股东益松壹号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 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益松壹号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 的正常减持行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 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益松壹号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