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肇民科技股票代码:301000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股份变动性质:不变信息披露义务人四:邵雄辉住所、通讯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肇民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释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肇民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节备查文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释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百肇”)、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华肇”)、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邵雄辉 |
| 公司、上市公司、肇民科技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兆长实业 | 指 | 上海兆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宁波百肇、宁波华肇于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56.946万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累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9.76%变动为55.00%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35号1631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孙乐宜 |
| 出资额 | 700.000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AFC6X2F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3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
| 孙乐宜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上海市金山区 | 否 | 董事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 企业名称 | 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35号1630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兆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出资额 | 6500.0001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6MA2AG0F88G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经营范围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1月30日 |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名称 | 职务 | 企业类型 | 成立日期 | 注册地址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
| 上海兆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2017-11-24 | 上海市金山区 | 否 | 不适用 |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 企业名称 | 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钱鑫路301号309-X室 |
| 法定代表人 | 邵雄辉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6MA1JA17E20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物业管理,搬运服务,电子产品维修,包装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7年10月25日至不约定期限 |
| 股东 | 邵雄辉 |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上市公司担任职务 |
| 邵雄辉 | 法定代表人 | 男 | 中国 | 上海市金山区 | 否 | 董事长、总经理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
| 姓名 | 邵雄辉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件号码 | 4325031976********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 |
| 上市公司任职情况 | 董事长、总经理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肇民科技的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
邵雄辉先生为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邵雄辉先生之间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权益变动后,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的持股情况如下: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合计持股比例降低。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上市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百肇、宁波华肇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71,7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除上述已披露且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外,不存在其他减少或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上述减持计划结束后,不排除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及时履行法定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自公司上市至2025年3月17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的股份未有增减持变动的情况,截至2025年3月17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145,15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59.76%;
2025年3月18日-2025年6月16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首次减持公司股份合计7,264,5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99%),截至2025年6月16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7,887,440股,占公司总股本56.77%;
2025年9月8日,宁波华肇、宁波百肇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6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截至2025年9月8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5,924,0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5.96%。
本次权益变动后,宁波百肇、宁波华肇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3,582,5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55.00%。详细情况如下:
名称
| 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18,144,000 | 7.47% | 13,534,910 | 5.5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144,000 | 7.47% | 13,534,910 | 5.5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持有股份 | 18,144,000 | 7.47% | 11,183,630 | 4.6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144,000 | 7.47% | 11,183,630 | 4.6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00% | 0.00% | |||
| 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持有股份 | 90,720,000 | 37.35% | 90,720,000 | 37.35%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720,000 | 37.35% | 90,720,000 | 37.3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 | 0.00% | |
| 邵雄辉 | 持有股份 | 18,144,000 | 7.47% | 18,144,000 | 7.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536,000 | 1.87% | 4,536,000 | 1.8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608,000 | 5.60% | 13,608,000 | 5.60% |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145,152,000 | 59.76% | 133,582,540 | 55.0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1,544,000 | 54.16% | 119,974,540 | 49.4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3,608,000 | 5.60% | 13,608,000 | 5.60% |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41,500股,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5.96%变动为55.00%。具体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减持时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 宁波百肇 |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6日 | 集中竞价 | 1,207,200 | 0.50% |
| 宁波华肇 | 集中竞价 | 1,134,300 | 0.47% | |
| 合计 | 2,341,500 | 0.96% | ||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邵雄辉先生担任肇民科技董事长、总经理,其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共18,144,000股,其中13,608,000股为高管锁定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肇民科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肇民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一)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雄辉先生在肇民科技拥有权益情况、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及方式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邵雄辉先生存在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董事会声明:肇民科技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肇民科技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入肇民科技股票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卖出肇民科技股份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2月24日,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持有公司18,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的股东宁波百肇计划在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持有公司18,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9%)的股东宁波华肇计划在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10,79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0.5%);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632,370股(含本数)(占公司总股本的1.5%)。
2025年3月18日-2025年6月16日,宁波百肇、宁波华肇通过竞价、大宗交易完成了上述减持,股东减持股份情况如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6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股东名
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宁波百肇
| 宁波百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18日-2025年4月29日 | 42.43 | 1210700 | 0.4995 |
| 大宗交易 | 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16日 | 38.66 | 1210790 | 0.4995 | |
| 合计 | 2421490 | 0.9990 | |||
| 宁波华肇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29日 | 43.54 | 1210700 | 0.4995 |
| 大宗交易 | 2025年5月26日-2025年6月16日 | 39.06 | 3632370 | 1.4985 | |
| 合计 | 4843070 | 1.9980 |
注:上述“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比例”与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242,877,322股)计算的差异系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482,000股股份于2025年8月19日上市流通,总股本由242,395,322股增加为242,877,322股所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
二、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2025年9月8日,宁波华肇、宁波百肇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963,4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8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1)。
本次权益变动前,除上述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乐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兆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邵雄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邵雄辉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6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案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二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次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备于肇民科技证券投资部办公地点。投资者也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秦弯路633号 |
| 股票简称 | 肇民科技 | 股票代码 | 30100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1、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邵雄辉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1、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35号1631室2、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慈湖人家335号1630室3、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钱鑫路301号309-X室4、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卫镇******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其他□ | 协议转让间接方式转让执行法院裁定(请注明)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8,144,000股持股比例:7.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8,144,000股持股比例:7.4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90,720,000股持股比例:37.3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股票种类:A股持股数量:18,144,000股持股比例:7.47%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4,609,090股变动比例:1.9%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3,534,910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5.57% |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6,960,370股变动比例:2.87%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1,183,630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4.60%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变动后的持股数量:90,720,000股变动后的持股比例:37.35% |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股票种类:A股变动数量:0股变动比例:0%变动后的持股数量:18,144,000变动后的持股比例:7.47%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9月16日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否□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及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宁波百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孙乐宜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宁波华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兆长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上海济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邵雄辉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邵雄辉
签署日期: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