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97证券简称:欢乐家公告编号:2025-101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说明: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3月29日和2025年11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融资和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3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6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31层会议室。
(四)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子豪先生主持会议。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37,473,475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9,273,430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因此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为418,200,045股。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投票表决的总体情况 | |
|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62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42,244,71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81.8376%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的总体情况 | |
|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6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341,708,104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81.7092% |
3.网络投票情况
| 网络投票的总体情况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6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536,60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1283% |
4.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的总体情况 | |
| 现场出席及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7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总数(股数) | 538,60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1288% |
|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1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2,000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0005% |
| 其中: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 |
|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总数(人数) | 56 |
| 所代表的股份数量(股数) | 536,606 |
| 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比例 | 0.1283% |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通过通讯方式参会的人员视为参加现场会议。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企业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42,169,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79%;反对57,8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169%;弃权17,7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5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5.9818%;反对57,8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7318%;弃权17,7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
份数的3.2864%。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在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额度内增加被担保对象并调剂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42,169,20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99.9779%;反对71,10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208%;弃权4,40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1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63,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85.9818%;反对71,1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3.2011%;弃权4,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8171%。
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为特别表决议案,根据表决结果,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林晖、陈璐新
3.结论性意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