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福泵业(300992)_公司公告_泰福泵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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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福泵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12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6年1月12日下午15: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通知于2026年1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陈宜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慧女士、吴培祥先生、独立董事高江伟先生、滕盼盼女士、沈海苹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福转债的议案》

自2025年12月19日至2026年1月12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已满足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泰福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根据《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已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同时为维护广大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在2026年1月13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间内,如再次触发“泰福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4月30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泰福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泰福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泰福转债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泰福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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