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股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与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交信慧城”)的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王富海先生、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蒋峻涛先生、张震宇先生、钱征寒先生分别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12月29日与交信慧城签署了《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和《关于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714,957股以人民币15.0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交信慧城,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总股本按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总股本209,692,805股计算,下同),股份转让总价款共计人民币160,724,355.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1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进展暨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等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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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6年1月30日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数量合计10,714,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1%,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朱旭辉先生、陈宏军先生、王雪先生分别持有公司9,665,794股、8,735,896股、9,665,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1%、4.17%、4.61%,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交信慧城持有公司10,714,95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11%,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协议转让完成股份过户前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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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本次协议转让前 | 本次协议转让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 | |
| 王富海 | 23,049,802 | 10.99% | 19,351,345 | 9.23% |
| 朱旭辉 | 10,976,104 | 5.23% | 9,665,794 | 4.61% |
| 陈宏军 | 10,976,104 | 5.23% | 8,735,896 | 4.17% |
| 王雪 | 10,976,103 | 5.23% | 9,665,793 | 4.61% |
| 蒋峻涛 | 6,948,695 | 3.31% | 6,124,467 | 2.92% |
| 张震宇 | 5,846,677 | 2.79% | 5,149,254 | 2.46% |
| 钱征寒 | 5,302,224 | 2.53% | 4,668,203 | 2.23% |
| 交信慧城(嘉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0.00% | 10,714,957 | 5.11% |
注:以上比例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转让双方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关于股东减持限制、信息披露、减持额度的规定。
3、受让方交信慧城后续将按照《股份转让协议》《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协议约定履行款项支付。
4、受让方交信慧城承诺,在股份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蕾奥规划设计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