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网传媒(300987)_公司公告_川网传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树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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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网传媒: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树博)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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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高树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高树博,作为四川新闻网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要求,秉持诚信、勤勉、谨慎的原则,忠实、审慎、独立地开展各项工作。2025年度,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发表意见,积极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确保公司决策的科学性与合规性,坚定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高树博,男,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2012年7月至2019年8月,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讲师;2019年9月至今,任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副教授;2024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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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出席股东会次数
642003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2025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无提出异议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出席了相关会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始终秉持高标准、严要求的原则,确保考核机制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召集委员会会议,组织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讨论,认真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及相关工作,对定期报告、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进行认真审核,向公司管理层了解相应期间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5年度,本人共参加了8次专门委员会会议,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未出现委托出席或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形。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召集了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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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实际出席会议次数缺席会议次数
110

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所涉及的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产生的必须事项,按照自愿、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四)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及股东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天数累计15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职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行业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经营管理积极献言献策。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及线上交流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保持高效顺畅的沟通,确保能够及时掌握公司动态。在此基础上,针对公司各项重大决策事项,开展深入调研,积极参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判断的基础上发表专业意见及表决结果,切实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机制,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最新的行业动态及监管政策,主动通报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并就相关重要事项积极征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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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意见。在履职保障方面,公司为本人提供了完备的工作条件与人员支持,确保本人能够独立、顺畅地开展各项工作。本人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未受到任何不当干预或阻碍,知情权得到了充分尊重与切实保障。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5年度,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初步审计情况等进行了多次沟通,确保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关注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的作用。

(八)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严格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有效核查,以保障投资者公平、及时地获取公司信息。

在审议各项议案时,本人对相关材料及说明进行了认真审核,在全面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主动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深化对相关规章制度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勤勉,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决策,围绕相关事项与各方进行充分沟通,助力公司良性发展与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秉持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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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认真审查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定价是否公允合理以及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审核,发表了专业意见。本人认为关联交易过程自愿、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5年度,不存在公司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他有关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监督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5年度,公司财务总监谢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在公司财务总监空缺期间,暂由公司总经理黄薇女士代行财务总监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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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秘书谢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樊国防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相关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樊国防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任职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5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薪酬方案及相关制度执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2025年度,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在履职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主动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

2026年度,本人将继续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以更高的责任感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立足自身专业背景与实践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保持稳健经营、持续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将进一步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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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通过提出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长远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高树博

202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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