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正案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相应修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凤山路19号,邮编324014。 | 第五条公司住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邮编324014。 |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刘山一路1号)。 | 第十五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轴承制造;轴承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数控机床制造;数控机床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除上述内容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上述变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版本为准。
浙江金沃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