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董事马永涛先生、罗军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李伯侨先生、郭葆春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军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