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过半的公告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康晓莉女士,董事、副总经理蒋宇峰先生,副总经理邓杰礼先生,副总经理刘玉波先生,董事会秘书钟声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自增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38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760万元。
2、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时间已过半。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康晓莉已增持73,000股,增持金额为120.11万元;董事、副总经理蒋宇峰已增持7,000股,增持金额为10.72万元;副总经理邓杰礼尚未实施增持;副总经理刘玉波已增持8,400股,增持金额为13.63万元;董事会秘书钟声已增持16,660股,增持金额为26.23万元。上述增持主体已增持股份合计为105,060股,增持金额合计为170.69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增持计划适时增持公司股份。
近日收到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别出具的《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
上述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自增持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增持股份的金额如下:
| 姓名 | 职务 | 购买金额下限(万元) | 购买金额上限(万元) |
| 康晓莉 | 董事、财务总监 | 100 | 200 |
| 蒋宇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100 | 200 |
| 邓杰礼 | 副总经理 | 100 | 200 |
| 刘玉波 | 副总经理 | 40 | 80 |
| 钟声 | 董事会秘书 | 40 | 80 |
| 合计 | 380 | 760 | |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 姓名 | 职务 | 已增持股数(股) | 已增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 | 已增持金额(万元) | 增持方式 |
| 康晓莉 | 董事、财务总监 | 73,000 | 0.0621% | 120.11 | 集中竞价 |
| 蒋宇峰 | 董事、副总经理 | 7,000 | 0.0060% | 10.72 | 集中竞价 |
| 邓杰礼 | 副总经理 | - | - | - | - |
| 刘玉波 | 副总经理 | 8,400 | 0.0071% | 13.63 | 集中竞价 |
| 钟声 | 董事会秘书 | 16,660 | 0.0142% | 26.23 | 集中竞价 |
| 合计 | 105,060 | 0.0893% | 170.69 | ||
注:1、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以8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公告所述增持股数中含已转增股数。
2、副总经理邓杰礼因市场行情波动和自身资金安排等综合因素影响,尚未增持公司股份,后续将继续按照既定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