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林精密(300968)_公司公告_格林精密: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时间:

格林精密: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08

证券代码:300968 证券简称:格林精密 公告编号:2025-045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8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非独立董事:吴宝玉先生(董事长)、吴宝发先生、金耀青先生、白国昌先生、张卫东先生

(二)独立董事:谭立峰先生、云昌智先生、孙世海先生

(三)职工代表董事:姜永权先生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禁止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且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任期为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二、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一)战略委员会:吴宝玉先生(主任委员)、张卫东先生、姜永权先生、孙世海先生、谭立峰先生

(二)提名委员会:孙世海先生(主任委员)、云昌智先生、金耀青先生

(三)审计委员会:谭立峰先生(主任委员)、云昌智先生、张卫东先生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云昌智先生(主任委员)、谭立峰先生、吴宝发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谭立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一)总经理:吴宝玉先生

(二)副总经理:金耀青先生、吴宗圣先生、姜永权先生、谭炳元先生

(三)财务负责人:赵佰谦先生

(四)董事会秘书:白国昌先生

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吴宗圣先生、谭炳元先生、赵佰谦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及2025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2025-042)。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白国昌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潘志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证券事务代表潘志心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白国昌、潘志心

联系电话:0752-3315828

传真号码:0752-3315818

电子信箱:gcpcdm@bl-green.com

邮编:516025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三栋数码工业园

五、公司监事离任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后,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不设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田雷先生、监事蒋晓敏女士和职工代表监事熊德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离任后,除蒋晓敏女士外,田雷先生和熊德民先生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田雷先生通过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州君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20,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90%。田雷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熊德民先生通过惠州市君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州君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75,0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81%。熊德民先生配偶及其他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蒋晓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上述人员离任后,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11日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吴宗圣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台湾籍,硕士研究生学历;1991年毕业于台湾中原大学工业工程专业,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毕业于台湾清华大学工业工程专业,获得硕士学位;1995年3月至2003年8月,任台湾台积电公司制造经理;2003年9月至2004年12月,任台湾灿圆光电公司厂长;2004年12月至2006年10月,任天津赫比(新加坡)公司总经理;2006年12月至2009年3月,任广州贝尔罗斯(芬兰)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10年12月,任东莞玖龙纸业(香港)公司总经理;2011年6月至2014年9月,任天津耐普罗(美国)公司总经理;2015年4月至2016年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19年6月,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兼任格林精密部件越南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6月至今,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宗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吴宗圣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谭炳元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2003年3月至2004年3月,任惠阳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2004年4月至2010年2月项目部部长,2010

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部部长,2017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2022年7月至今,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谭炳元先生通过惠州君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225,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72%,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谭炳元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赵佰谦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06年3月至2010年2月,任惠州市格林塑胶电子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格林精密部件(惠州)有限公司财务会计;2016年9月至今,兼任惠州市格林通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6年6月至2022年7月,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22年7月至今,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赵佰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00股,另通过惠州君强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60,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5%,除上述情形外,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赵佰谦先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潘志心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8年5月加入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至今任广东格林精密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潘志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潘志心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