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63证券简称:中洲特材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
提示性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盾佳”)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获悉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 | 冯明明 |
| 住所 | 上海市静安区长寿路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上海盾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上海市嘉定区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9月15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上海盾佳因持股平台股东资金需求在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958,1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的0.29%;上海盾佳因持股平台股东资金需求在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5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3,428,7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3,000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的0.84%。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冯明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盾佳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42.96%下降至41.83%,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上海盾佳减持公司股份遵循《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监管规定,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
| 股票简称 | 中洲特材 | 股票代码 | 300963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2025年2月10日至2025年2月26日) | 958,100 | 0.29(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前总股本) | |||||
| A股(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15日) | 3,831,700 | 0.84(占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总股本)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冯明明 | 合计持有股份 | 116,426,520 | 35.54 | 162,997,128 | 35.54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106,630 | 8.88 | 40,749,282 | 8.8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7,319,890 | 26.65 | 122,247,846 | 26.65 | ||
| 上海盾佳 | 合计持有股份 | 24,303,430 | 7.42 | 28,851,762 | 6.29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4,303,430 | 7.42 | 28,851,762 | 6.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40,729,950 | 42.96 | 191,848,890 | 41.83 | ||
|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数及占总股本比例,与公司于2025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中披露的本次变动后持有股数及占总股本比例保持一致。后续,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导致上述股东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转增后未导致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4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上海盾佳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于2025年2月26日履行完毕。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上海盾佳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上海盾佳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备查文件 |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特此公告。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