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牛红军先生、汪吉女士、 汪顺静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牛红军先生、汪吉女士、汪顺静女士的任职经历及出具的自查情况 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 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在2025 年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要求。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