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业科技(300960)_公司公告_通业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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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业科技: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8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日:2025年7月31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714,1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0.50%;

3、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42人;

4、本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31日;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已于近日办理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激励工具: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204万股。

4、激励对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3人,为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授予价格(调整后):5.29元/股。

6、时间安排:

(1) 有效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2) 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7、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0%5%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35%2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55%40%
考核指标业绩完成度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

年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A≥AmX=100%
An≤A<AmX =(A-An)/(Am-An)*50%+50%
A<AnX=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2) 个人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当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与归属比例对应关系如下:

考核结果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绩效评定

绩效评定ABCD

归属比例

归属比例100.00%100.00%80.00%0.0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3、2022年6月1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4、2022年6月17日至2022年6月26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6月3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0)。

5、2022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 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8、2024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股权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9、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10、2025年7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议案》。

11、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法律意见书。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2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022年7月18日为授予日,向53名激励对象授予204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96元/股,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权益总数的比例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3人)204100%1.99%
合计204100%1.99%

(四)限制性股票数量的历次变动情况

1、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鉴于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由于公司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同意公司对45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8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一个归属期但未归属的合计3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80,000股。

2、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经审议,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同时,由于公司2023年的业绩仅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同意公司对43名激励对象(不包含前述2名离职人员)获授的第二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合计216,417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6,417股。

3、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议,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和202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同意公司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82.5万股调整为115.5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5,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且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同意公司对其已获授的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2,688股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处理;以及公司2024年的业绩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据此计算,第三个归属期内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为64.00%,同意公司对余下36.00%对应403,20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440,888股。

(五)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2年6月24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9.26元/股调整为8.96元/股。

2、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2022年的业绩未达到第一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归属条件未成就,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8.56元/股,同意公司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共计680,000股。

3、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6月13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的情形;且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以及公司2023年的业绩仅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8.56元/股调整为7.96元/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3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78,583股。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256,417股进行作废处理。

4、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和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分别于2024年9月19日和2025年4月30日实施完毕,属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的范围内实施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失去

激励对象资格;且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以及公司2024年的业绩已达到触发值(An)而未达到目标值(Am),归属条件已成就,但公司须对部分已授予但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和《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7.96元/股调整为5.29元/股,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从82.5万股调整为115.5万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112股。同时,同意公司对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40,888股进行作废处理。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归属事项的内容与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激励对象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14,112 股,同意公司为本次满足归属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二)第三个归属期届满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归属时间归属权益数量占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

第二个归属期

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30%

第三个归属期

第三个归属期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50%

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2年7月18日,因此第三个归属期为2025年7月18日至2026年7月17日。

(三)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公司《激励计划》和《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归属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任一情形,满足归属条件。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4、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2022、2023、2024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1年营业收入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对比2021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公司2024年度和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24,513,394.55元、294,389,353.24元,2024年相比2021年度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44.20%,达到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要求的触发值,业绩完成度居于目标值和触发值之间,据此,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64.00%。
归属期对应考核年度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21年增长率(A)
目标值(Am)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

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10%5%

第二个归属

第二个归属期2023年35%20%

第三个归属

第三个归属期2024年55%40%
注:“营业收入”口径以经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为准。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计算方法: 1)若公司未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2)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 X。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股权激励个人绩效考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目前在职的激励对象共计42名,其中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 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X)×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结果为“合格”,其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80%, 余下41名激励对象的绩效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或“良好”,第三个归属期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100%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1、归属日:2025年7月3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14,1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0%。

3、本次归属人数:42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5、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激励对象职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股)本次归属数量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合计421,120,000714,11263.76%0.50%
人)
合计1,120,000714,11263.76%0.50%

注:1、上表中数据不含离职人员已作废的限制性股票;

2、上表数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办理股份登记结果为准。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

(一)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31日。

(二)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数量:714,112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50%。

(三)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不另设置禁售期。

(四)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涉及该部分人员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7月21日出具了《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3249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5年7月18日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股本)情况。经审验,截至2025年7月18日止,公司从激励对象收到本次募集股款人民币3,777,652.48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714,112.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3,063,540.48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

本次归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7月31日。

六、本次归属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类别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占比(股)数量(股)占比
1、有限售条 件流通股13,566,0009.44%013,566,0009.39%
2、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130,164,15390.56%714,112130,878,26590.61%
3、总股本143,730,153100%714,112144,444,265100%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总股本”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截至2025年7月18日的股本结构表的股份数量。本次归属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本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二)每股收益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68,266.64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3元/股。本次办理股份归属登记完成后,总股本将由143,730,153股增加至144,444,265股,按新增股本计算,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变的情况下,2025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将相应摊薄。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八、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股票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股票登记等法律程序。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5、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13249号);

6、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通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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