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月
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人,董事黄浩先生、赖晓凡先生、黄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思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认为该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深圳市博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