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雅股份”“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奥雅股份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4.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3,45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98,856,094.3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4,593,905.65元(含超募资金11,272,405.6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2月22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7824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蛇口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后,募集资金将按照轻重缓急顺序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深圳奥雅设计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 58,966.16 | 58,966.16 |
| 2 | 技术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6,434.15 | 6,434.15 |
| 3 | 信息化与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4,931.84 | 4,931.84 |
| 合计 | 70,332.15 | 70,332.15 | |
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459.39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1,127.24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净额为1,127.24万元。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已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剩余净额为797.24万元(不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28%。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为支撑公司自有IP及产品渠道搭建,满足相关业务支出带来的流动资金需
求,同时降低财务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按最近一年期LPR贷款利率2.6%测算,预计每年可为公司减少潜在利息支出约人民币8.58万元,从而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超募资金安排
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剩余超募资金为467.24万元。公司将根据自身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围绕主营业务合理规划资金用途,谨慎、认真地制订其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公司在实际使用超募资金前,将履行相应的董事会、股东会等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
七、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八、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33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奥雅股份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奥雅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杨小虎韦东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保荐机构公章)2025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