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_公司公告_冠中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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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考虑到本次会议的实际情况,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李春林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5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议案》自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28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冠中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10.44元/股)的130%(含130%,即13.572元/股),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了“冠中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基于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基本情况、股价走势等情况的综合考虑,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的信心与内在价值的肯定,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且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5年10月29日至2026年1月28日),如再次触发“冠中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月28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冠中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冠中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不提前赎回“冠中转债”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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