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中生态(300948)_公司公告_冠中生态: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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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中生态: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29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冠中转债”恢复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207债券简称:冠中转债

2、转股期限:2024年1月29日至2029年7月20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9月26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年9月2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84号)同意注册,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000,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0,000,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23年8月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冠中转债”,债券代码“123207”。“冠中转债”自2024年1月29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目前处于转股期。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和“冠中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5)。根据《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冠中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公司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规定,可转债实施回售的,应当暂停可转债转股。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冠中转债”在回售申报期间暂停转股,暂停转股期为五个交易日,即自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26日(星期五)止。

根据相关规定,“冠中转债”将在回售申报期结束的次一交易日,即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起恢复转股。敬请“冠中转债”债券持有人留意。

特此公告。

青岛冠中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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