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而达(300946)_公司公告_恒而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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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07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6日召开了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为保证公司第 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高效实施,经全体董事同意,公司于同日以现场会议与通讯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已于 会前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 加会议董事7名(其中董事雷根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并确定2026年3月6日为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并以26.09元/ 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61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74.8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 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在关联董事林正华、陈丽钦、方俊锋、苏剑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他三 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 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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