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946证券简称:恒而达公告编号:
2026-006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议案材料于2026年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经公司全体董事同意,本次会议于2026年
月
日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正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效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同意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调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在关联董事林正华、陈丽钦、方俊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进行调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在关联董事林正华、陈丽钦、方俊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他四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优化人才激励方案,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核评估、慎重考虑,同意结合实际情况对《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调整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摘要》及《关于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文件的修订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6-008)。
在关联董事林正华、陈丽钦、方俊锋、苏剑雄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本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林正华先生提交的《关于取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的函》,为确保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预期目标的实现,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原拟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的《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并新增《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提交至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
表决结果:7票赞成;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董事会 |
| 2026年02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