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5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7,168,864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08元,共计募集资金69,059.9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28.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8,231.2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审计验资费、律师费、材料制作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47.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68,083.9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4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9页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68,083.99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6,485.50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179.13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2,138.36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802.26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8,623.86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2,981.39 | |
第
页共9页项目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62,441.5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62,441.52 |
| 差异 | G=E-F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20日分别与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和杭州银行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1月3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3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6月6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7月1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与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于2024年8月28日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分别与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1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和2个证
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2702732552变更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19085201040088066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8110801012102723259变更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3301041060000384044
[注3]公司为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第
页共9页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 | 19085201040088066 | 2,180,066.29 | 活期存款[注1]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23799557 | 316,996,467.44 | 活期存款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1060000384044 | 81,438,188.32 | 活期存款[注2]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4618810001 | 0.00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210001 | 287,237.65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010001 | 160,517.20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16181310001 | 123,995.04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755953562310001 | 0.00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571921561310001 | 61,340.14 | 活期存款[注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湖墅支行 | 129917344210002 | 167,360.46 | 活期存款[注3]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盛路证券营业部 | 170700000696 | 90,000,000.00 | 证券账户[注4] |
|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雁荡路证券营业部 | 1621068299 | 105,000,000.00 | 证券账户[注4]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 3301040160018018658 | 28,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注4] |
| 合计 | 624,415,172.54 |
[注4]该证券账户和结构性存款账户余额系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和证券公司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余额的议案》,同意拟使用不超过6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现金管理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单、结构性存款、协议存款和理财产品等),并将闲置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期限为不超过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通过对全渠道项目的建设投入,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化水平,为公司业务运行、经营管理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市场整体竞争力。“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计划通过线下渠道推广的投入实现公司在全国范围内构造起辐射范围更广的“慕璨”品牌线下营销渠道,以期为相关培育钻产品未来在全国范围内的营销打下良好基础。上述两个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无变更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1.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
自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起至今,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
变化的影响,本地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持续调整,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情况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以自有资金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1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减场地租赁及物业、营销推广金额,调增产品开发及铺货资金,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募投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展的情况下,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根据目前的市场发展情况调整体验中心建设数量,调减体验中心租赁及物业、体验中心设计及装修、软硬件购置的金额,调增品牌及创意营销推广的金额,该事项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
(三)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满足“‘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促进募投项目便捷开展,提高募投项目建设效率、后期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江苏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宁波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安徽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湖北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深圳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
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北京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陕西曼卡龙珠宝有限公司作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向上述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我国培育钻石行业仍处于发展初期,在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变化、原材料价格涨跌及终端消费需求波动等方面因素的影响下,近年来我国培育钻石的产能规模持续扩张,在生产端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公司在体验店建设过程中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控制了投资节奏,减缓了募投项目的实施,因而本项目整体实施进度不及预期,无法在原定计划时间内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更好地提高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更加高效、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6年7月31日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附件: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1-6月编制单位: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第
页共9页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68,083.99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38.36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623.86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 | 否 | 27,400.00 | 27,400.00 | 2,135.96 | 8,611.56 | 31.43 | 2026-7-31 | 246.07 | 否 | 否 |
| 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32,300.00 | 32,300.00 | 2.40 | 12.30 | 0.04 | 2026-7-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 | 否 | 8,383.99 | 8,383.99 | 2027-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68,083.99 | 68,083.99 | 2,138.36 | 8,623.86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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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共9页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首批直营店开店时间及募投项目内部募集资金投资结构,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目前该项目正依据既定计划有序推进中。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该项目受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以及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本地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持续调整,商业办公房产市场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尚未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为实现资金资源的最优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进度,经公司综合分析、审慎决策,该项目将暂以租赁办公房产的方式先行实施。本次租赁办公房产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待全国商业办公房产市场相对稳定且公司选定合适的拟购办公房产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购置相关办公房产继续实施“全渠道珠宝一体化综合平台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实施方式的变更,公司先行使用自有资金用于租赁办公房产,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项目投入未达到预期进度。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主要系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调整该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在产业链下游消费应用环节,受终端消费习惯、消费者市场教育尚未普及等原因,我国培育钻石的市场渗透率增长较为缓慢,不及预期。目前公司通过自有资金线上渠道运营“慕璨”培育钻石品牌,持续深化“慕璨”的品牌孵化,研发并上新核心主题系列,进一步夯实品牌资产。截至报告披露日,该项目尚未投入。结合目前该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对该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至2027年12月31日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四(二)之所述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第
页共9页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详见本专项报告三(三)之所述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后续投入,期末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详见本专项报告二(二)之所述。公司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消费群体的需求、市场发展状况,结合已开设直营店的渠道进度以及后续自身发展需要,灵活调整首批直营店开店时间,从而更加合理地调配募投项目资源、优化内部管理,提高项目运行效率,将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扩大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确保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投资总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推进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决策,公司拟在募投项目之间进行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将“‘慕璨’品牌及创意推广项目”的6,2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曼卡龙@Z概念店’终端建设项目”。本次调整后,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变。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