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39证券简称:秋田微公告编号:2025-042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9月05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09月0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园山街道荷坳金源路39号公司会议室二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志毅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7人,代表股份62,193,4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下同)的52.45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61,69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033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1人,代表股份495,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9%。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5人,代表股份5,282,3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4,786,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7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1人,代表股份495,5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79%。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58,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40%;反对2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6%;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7,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412%;反对2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93%;弃权12,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5%。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41,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64%;反对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5%;弃权3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3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156%;反对17,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0%;弃权34,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及废止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3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75%;反对3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1%;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3%。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4,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4%;反对3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975%;反对33,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51%;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62,130,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9%;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9,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92%;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同意62,12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39%;
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3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506%;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3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2,12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99%;反对2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38,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032%;反对2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2%;弃权38,7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336%。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62,12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2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弃权3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8%;反对29,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2%;弃权38,3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60%。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2,125,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05%;反对3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8%;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4,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108%;反对32,8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19%;弃权35,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7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62,15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6%;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13,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41,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182%;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13,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0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62,13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82%;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5%;弃权3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9,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017%;反对27,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34%;弃权35,6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4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0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制度>的议案》同意62,124,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86%;反对3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1%;弃权3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881%;反对33,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57%;弃权36,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6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3.11审议通过《关于废止<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62,122,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55%;反对3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4%;弃权3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211,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21%;反对35,0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35%;弃权36,1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44%。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反对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72%;反对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0%;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44,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9%;反对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02%;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3,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0972%;反对53,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000%;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147,4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21%;反对5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0%;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36,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306%;反对50,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66%;弃权37,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29%。
本议案涉及关联事项,公司关联股东赣州春华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秋实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赣州谷雨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上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高兰律师、赵江梅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秋田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9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