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916证券简称:朗特智能公告编号:
2025-046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城登高”)、泰安鹏城展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鹏城展翅”)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339,32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欧阳正良先生通过鹏城登高、鹏城展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自前次减持变动触及1%整数倍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57.64%变动为56.27%,触及1%的整数倍。截至2025年8月25日,鹏城登高、鹏城展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339,279股,累计减持比例达到公司总股本3%,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欧阳正良、深圳市良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良特”)、泰安鹏城登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安鹏城展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住所 | 欧阳正良: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深圳良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401-A21A鹏城登高: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电商工业园C1-20-01号鹏城展翅: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葛石镇电商工业园C1-21-01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25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减持主要是基于员工自身的资金需求,并充分发挥持股平台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利于激励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造价值。鹏城登高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2,500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61,816股;鹏城展翅于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25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1,200股,于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2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47,365股。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 |||||||
| 股票简称 | 朗特智能 | 股票代码 | 30091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982,881 | 1.3709 | ||||||
| 合计 | 1,982,881 | 1.370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册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欧阳正良 | 合计持有股份 | 55,918,868 | 38.66 | 55,918,868 | 38.6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097,982 | 6.29 | 9,097,982 | 6.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820,886 | 32.37 | 46,820,886 | 32.37 | ||
| 深圳良特 | 合计持有股份 | 8,321,940 | 5.75 | 8,321,940 | 5.75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21,940 | 5.75 | 8,321,940 | 5.75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鹏城登高 | 合计持有股份 | 13,840,593 | 9.57 | 12,726,277 | 8.8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840,593 | 9.57 | 12,726,277 | 8.8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鹏城展翅 | 合计持有股份 | 5,296,533 | 3.66 | 4,427,968 | 3.06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296,533 | 3.66 | 4,427,968 | 3.0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83,377,934 | 57.64 | 81,395,053 | 56.27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6,557,048 | 25.27 | 34,574,167 | 23.9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6,820,886 | 32.37 | 46,820,886 | 32.37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鹏城登高及鹏城展翅的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鹏城登高及鹏城展翅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鹏城登高及鹏城展翅严格履行了关于股份减持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 是□否? | |||||
|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二、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鹏城登高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7月31日至8月25日 | 38.87 | 1,064,900 | 0.7362 |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1日至8月25日 | 33.37 | 2,017,122 | 1.3945 | |
| 鹏城展翅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7月31日至8月25日 | 38.77 | 381,500 | 0.2638 |
| 大宗交易 | 2025年8月5日至8月25日 | 36.68 | 875,757 | 0.6055 | |
| 合计 | 4,339,279 | 3.0000 | |||
注: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送转的部分),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
34.00元/股至
48.43元/股,大宗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
30.21元/股至
37.29元/股。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鹏城登高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08,299 | 10.93 | 12,726,277 | 8.80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808,299 | 10.93 | 12,726,277 | 8.80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鹏城展翅 | 合计持有股份 | 5,685,225 | 3.93 | 4,427,968 | 3.0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685,225 | 3.93 | 4,427,968 | 3.0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 合计持有股份 | 21,493,524 | 14.86 | 17,154,245 | 11.8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1,493,524 | 14.86 | 17,154,245 | 11.86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间,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严格遵守了《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此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鹏城登高和鹏城展翅股份减持相关的承诺事项如下:
(
)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发生变化,仍应遵守前述承诺。
本企业于锁定期届满后减持或转让公司股份的,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本企业的其他承诺进行减持或转让。
(
)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本企业看好公司及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拟长期持有公司股份,自公司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
个月内,不减持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依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审慎决定是否减持公司股份。
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每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或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数量由本企业根据公司经营、资本市场、自身资金需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后决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本企业减持时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通知公司将该次减持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区间等内容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但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本企业若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将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若本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上述各项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