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龙互连(300913)_公司公告_兆龙互连: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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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姚伟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7)。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8)及《公司章程》。

3、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有利于确保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监事会同意将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之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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