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丽迪(300905)_公司公告_宝丽迪: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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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4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根据公告内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开睿210号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云南信托”)计划自2025年11月3日至2026年2月2日止,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593%)。近日,公司收到云南信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云南信托合计持有股份9,500,0005.31348,505,0004.7569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减持股份来源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云南信托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取得集中竞价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14日34.6383995,000.000.5565
合计:995,000.000.5565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云南信托-开睿

号单一资金信托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9,500,0005.31348,505,0004.756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本表中合计数和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具体股份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云南信托本次减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云南信托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云南信托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云南信托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结果告知函》;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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