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6,199,9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4.9999%)的股东泰安宝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安宝升”)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3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19%)。
近日,公司收到泰安宝升出具的《减持情况告知函》,泰安宝升减持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实施情况如下:
| 股东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股数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比例 |
| 泰安宝升 | 集中竞价 | 2026年1月15日-2026年2月2日 | 225,400 | 28.82 | 0.1818%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泰安宝升 | 合计持有股份 | 6,199,900 | 4.9999% | 5,974,500 | 4.818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6,199,900 | 4.9999% | 5,974,500 | 4.818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二、其他说明
1、泰安宝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
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泰安宝升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三、备查文件
泰安宝升出具的《减持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