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猫乳品(300898)_公司公告_熊猫乳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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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乳品: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5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11月17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有3名自然人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激励计划之前,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均未获知公司激励计划相关信息,该等交易行为系其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中介机构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在自查期间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的自营业务账户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华泰证券已经制定信息隔离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华泰证券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其自营业务部门在严格遵守信息隔离墙制度的前提下基于投资策略进行的独立投资行为,相关部门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

三、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经公司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报备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特此公告。

熊猫乳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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