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_公司公告_山科智能: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时间:

山科智能: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4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确认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调整战略委员会

成员的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关于确认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选举钱炳炯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暨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进行确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鲁爱民女士、钱炳炯先生、丁茂国组成,鲁爱民女士担任召集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调整战略委员会成员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非独立董事姚水根先生于2025年11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一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同时,胡绍水先生由于工作调整,申请辞去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职,辞任上述职务后,胡绍水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和副总经理职位。

综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钱炳炯、岑腾云、周昌乐,其中钱炳炯担任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1月24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