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时间届满的公告
公司股东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8日披露了公司股东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捷投资”)和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盈投资”)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晟捷投资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976,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2.9960%),晟盈投资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8月29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711,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
0.7166%)。
公司于近日收到晟捷投资和晟盈投资分别出具的《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截至2025年8月29日,晟捷投资和晟盈投资关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该减持计划期间内,晟捷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897,478股,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0.6454%,晟盈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94,974股,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持股数量的总股本0.4997%,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份来源
晟捷和晟盈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股份(含该等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后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日期 | 减持均价 | 减持股数 | 占目前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总股本比例 |
| 晟捷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日至7月9日 | 25.28 | 897,478.00 | 0.6454% |
| 晟盈投资 | 集中竞价 | 2025年7月2日至7月9日 | 25.61 | 694,974.00 | 0.4997%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扣除回购账户总股本比例(%) | ||
| 晟捷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8,107,593 | 5.8300% | 7,210,115 | 5.184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07,593 | 5.8300% | 7,210,115 | 5.184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晟盈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1,939,055 | 1.3943% | 1,244,081 | 0.894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939,055 | 1.3943% | 1,244,081 | 0.894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注: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16日,以上“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已调整为转增后的股份数。
2、表格中如出现合计数与所列数值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晟捷投资和晟盈投资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和其相关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减持期间内,公司实施了控制权转让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减持事项与上述事项无关联性。
三、报备文件
1、晟捷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2、晟盈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时间届满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