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科智能(300897)_公司公告_山科智能: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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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科智能: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1

证券代码:300897 证券简称:山科智能 公告编号:2025-046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股份协议转让和表决权放弃,未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以《关于豁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员工持股平台部分自愿性承诺》和《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放弃协议》分别约定的条件达成作为实施要件,能否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山科智能”)于今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以及上述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持股平台杭州晟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捷投资”)、杭州晟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晟盈投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郁丰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湖北长江航天科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航天”)出具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7月16日,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晟捷投资、晟盈投资、5%以上股东李郁丰先生与长江航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转让价格以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上市公司二级市场收盘价为定价依据,转让价格下限范围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一致同意每股20.70元。 钱炳炯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207,573.00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3.72%)转让给长江航天;岑腾云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07,98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86%)转让给长江航天;季永聪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381,73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1%)转让给长江航天;王雪洲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033,04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6%)转让给长江航天,胡绍水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1,435,707.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02%)转让给长江航天;5%以上股东晟捷投资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210,115.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4%)转让给长江航天;5%以上股东李郁丰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公司2,098,846.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50%)转让给长江航天;晟盈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1,244,081.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0.89%)转让给长江航天;上述转让的股份合计27,619,09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70%)。

同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与长江航天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先生、岑腾云先生、季永聪先生、王雪洲先生、胡绍水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除标的股份外的剩余所有股份放弃表决权,自股份转让交易交割日起36个月内,同意将所持有标的公司剩余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放弃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交易各方的股份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钱炳炯20,830,292.0014.86%14.86%15,622,719.0011.14%-
季永聪13,526,936.009.65%9.65%10,145,202.007.24%-
岑腾云16,031,953.0011.43%11.43%12,023,965.008.58%-
王雪洲12,132,186.008.65%8.65%9,099,139.006.49%-
胡绍水5,742,829.004.10%4.10%4,307,122.003.07%-
晟捷投资7,210,115.005.14%5.14%0.000.00%-
晟盈投资1,244,081.000.89%0.89%0.000.00%-
李郁丰8,395,386.005.99%5.99%6,296,540.004.49%4.49%
长江航天---27,619,091.0019.70%19.70%
合计85,113,778.0060.70%60.70%85,113,778.0060.70%24.19%

注:剔除回购股份影响后,本次权益变动后钱炳炯持股比例为11.23%,岑腾云持股比例为8.65%,季永聪持股比例为7.30%,王雪洲持股比例为6.54%,胡绍水持股比例为3.10%,李郁丰持股比例为4.53%,长江航天持股比例为

19.86%。

二、承诺豁免情况

(一)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事项:

实际控制人钱炳炯、季永聪、岑腾云、王雪洲、胡绍水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在发行人上市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前作出的股份限售及锁定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的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晟捷投资、晟盈投资合计持有公司总股本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做相应调整)。作为发行人董事,在遵循股份锁定的承诺前提下,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数不超过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上述股份锁定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二)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豁免事项

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事项豁免:申请豁免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5%比例的限制和间接持股转让比例限制的自愿性股份限售承诺。

(三)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承诺承诺豁免事项审议程序及风险提示

本次申请豁免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是否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尚需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相关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 则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为一揽子交易,《股份转让协议》生效后涉及的股份转让和价款支付、控制权安排及公司治理安排等尚需各方逐项落实,上述事项能否最终落实及落实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如上述事项无法落实完成,可能最终导致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发生终止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备查文件

1、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李郁丰与长江航天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2、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与长江航天签署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3、钱炳炯、岑腾云、季永聪、王雪洲、胡绍水、晟捷投资、晟盈投资、李郁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长江航天出具《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杭州山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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