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100Z0926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目录序号
| 序号 | 内容 | 页码 |
| 1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1-2 |
| 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1-6 |
|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1-1.4 | |
| 附表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 2.1-2.2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容诚专字[2026]100Z0926号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美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爱美客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爱美客公司年度报告必备的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爱美客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爱美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
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后附的爱美客公司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爱美客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此页为爱美客公司容诚专字[2026]100Z0926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宏宇 | |
| 中国·北京 |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文静 |
2026年3月19日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第2次会议审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937号文注册,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02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8.27元,共募集资金3,571,754,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36,620,230.77元,募集资金净额3,435,133,769.23元。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55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2,207,297,614.07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1,956,277.72元;于2020年
月
日起至2024年
月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36,113,982.14元;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129,227,354.21元。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381,224,152.30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及手续费),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1,224,152.3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1,19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9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个,管理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9月30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1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特”)。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诺博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个,分别管理不同的募投项目,并于2021年
月
日与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2年
月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5月1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诺博特为实施主体,增加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9号院6号楼为实施地点,同时以募集资金5,600万元对子公司诺博特增资。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诺博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个,用于管理该募投项目,并于2022年
月
日与本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
金的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本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开立新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于超募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并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的超募资金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转存至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超募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以上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662 | 191,404,911.95 | 21,763,245.30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813 | 129,537,255.62 | 已销户*5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253 | 160,000,000.00 | 3,663,577.91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404 | 120,000,000.00 | 15,325,522.88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005 | 150,000,000.00 | 20,261,331.18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786 | 80,000,000.00 | 已销户*6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129 | 600,000,000.00 | 已销户*1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937 | 304,000,000.00 | 已销户*2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377 | 200,000,000.00 | 已销户*2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 | 11050187360009666666 | 1,500,191,601.66 | 已销户*4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211 | 12,691,255.52 | 活期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459 | 22,722,081.94 | 活期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72362 | 销户*3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 337672841755 | 94,797,137.57 | 活期*4 |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 | 337672841755 | 6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253 | 17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9662 | 3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404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60005 | 3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211 | 12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城关支行 | 0200011519200157459 | 16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7 | |
| 合计 | 3,435,133,769.23 | 1,381,224,152.30 | ||
注*1:鉴于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专项账户(账号:
0200011519200160129)不再使用,已于2020年12月21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账户募集资金金额60,000.00万元及孳生的利息全部进行补充流动资金并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注*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并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231.00万元对诺博特进行增资,且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
0200011519200157211;0200011519200157459)。原有“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以本公司名义设立的专项账户(账号:
0200011519200159937;0200011519200160377)不再使用,已于2021年
月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3: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全资子公司诺博特为实施主体,同时以募集资金5,600.00万元对诺博特增资,诺博特公司同时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专项账户(账号为:
0200011519200172362)。鉴于项目已实施完毕,已于2024年8月27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4:鉴于公司超募资金转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户(账号:
337672841755),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开立的超募资金专户(11050187360009666666)不再使用,已于2022年11月2日完成超募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5:鉴于“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
0200011519200159813)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
月
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账户所剩余额(11,647.25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注*6:鉴于“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实施完毕,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开立的专项账户(账号:
0200011519200159786)不再使用,已于2024年9月24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将该账户所剩余额(881,744.83元,全部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注*7: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含)。截至2025年
月
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产品明细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起始日 | 赎回日 | 预期年化利率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61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0-16 | 2026-1-21 | 0.8%-1.64% | 3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61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0-16 | 2026-1-21 | 0.8%-1.64% | 55,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61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0-16 | 2026-1-21 | 0.8%-1.64% | 35,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61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0-16 | 2026-1-21 | 0.8%-1.64% | 120,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361期J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0-16 | 2026-1-21 | 0.8%-1.64% | 160,000,000.00 |
| 合作方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性质 | 起始日 | 赎回日 | 预期年化利率 | 2025年12月31日余额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营业部 | (北京)对公结构性存款202514288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1-20 | 2026-3-3 | 0.6%或2.9287% | 255,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营业部 | (北京)对公结构性存款202514289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1-21 | 2026-3-5 | 0.59%或2.9377% | 245,000,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昌平城关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5年第443期D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22 | 2026-3-18 | 0.65%-1.74% | 170,000,000.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雅宝路支行营业部 | (北京)对公结构性存款202515861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25-12-22 | 2026-3-17 | 0.6%或1.9991% | 120,000,000.00 |
| 合计 | 1,190,000,000.00 | |||||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20,729.76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
。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爱美客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9日
1-1
附表
: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3,435,133,769.23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29,227,354.21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50,000,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7,297,614.07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79,537,255.62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14%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 | 否 | 191,404,911.95 | 191,404,911.95 | 34,780,171.22 | 151,679,434.30 | 79.25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是 | 129,537,255.62 | 73,537,255.62 | 77,149,853.98 | 104.91 | 2025/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160,000,000.00 | 160,000,000.00 | 310,000.00 | 0.19 | 2027/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3,499,761.87 | 56,792,533.61 | 47.33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1-2
| 5.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是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17,571,187.73 | 103,535,495.84 | 69.0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智能工业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 否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2,118,360.71 | 102.65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7.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 | 否 | 304,000,000.00 | 304,000,000.00 | 63,122,361.42 | 190,755,375.62 | 62.75 | 2027/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8.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10,253,871.97 | 32,840,915.96 | 16.4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9.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否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600,000,000.00 | 100.00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10.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是 | 56,000,000.00 | 56,463,091.88 | 100.83 | 2025/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934,942,167.57 | 1,934,942,167.57 | 129,227,354.21 | 1,351,645,061.90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增资暨收购韩国HuonsBioPharmaCo.,Ltd.部分股权 | 855,652,552.17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855,652,552.17 | |||||||||
| 合计 | 1,934,942,167.57 | 1,934,942,167.57 | 129,227,354.21 | 2,207,297,614.07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植入医疗器械生产线二期建设项目”已完成工厂装修,因相关设备需要从国外寻源、洽商、进口、安装、调试等环节进度缓慢,周期较长,因此相关投入进度未达预计,经2024年3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2.“基因重组蛋白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为建设基因重组蛋白药物重组人胰高血糖样肽-1(GLP-1)类似物的生产车间以及其他辅助设施。由于公司司美格鲁肽项目正处于研发阶段、研发周期较长,取得生产注册证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同时根据《药品管理法》关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规定,持有人可根据自身状况自行生产,也可委托其他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公司基于研发进展及行业趋势,正在评估“重资产自建”与“轻资产委托”的成本效益,为避免造成资源浪费,项目推进放缓。经2025年12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项目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3.“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研发项目”公司已于2024年7月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注册上市《受理通知书》,正在等待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尚需一定时间,经2025年1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项目延期至2026年12月31日。2026年1月8日,“注射用A型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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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毒毒素”产品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内容为基于公司现有的销售网络及产品市场特点,规划在北京、成都、南京等六地建立营销中心,鉴于外部客观因素影响,考虑到实际应用效果,公司加大了在线上的营销投入,放缓了线下营销中心的建设,目前仅在北京做了部分建设,相关投入进度未能达预期,经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项目延期到2025年12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更好地实现募投资金的目标,结合当前市场营销方式的变化趋势及不同营销手段的实际效果分析,公司对原计划中的营销网络中心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优化,对该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投资结构进行适当调整,并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项目延期到2026年12月。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共取得超募资金1,500,191,601.66元,截止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存款余额为94,797,137.57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620,000,000.00元。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暨收购韩国HuonsBioPharmaCo.,Ltd.部分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已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交割,交易对价为855,652,552.17元人民币,持有标的公司1,220,0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25.4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北京市昌平区双营西路79号院6号楼为“生物技术与器械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由“北京、成都、南京、广州、杭州、西安”变更为“北京”。。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1.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注射用基因重组蛋白药物研发项目”、“去氧胆酸药物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北京诺博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并以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50,231.00万元对诺博特进行增资。2.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在原募投项目“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基础上增加“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并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诺博特增资5,600.00万元。3.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由“设立营销中心,统筹管理公司的营销及销售业务”变更为“设立营销办公场地以及直播中心场地,并在全国重点城市开展营销推广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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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批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人民币41,956,277.72元。本次置换已于以前年度实施完毕。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在不影响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截至2025年12月31日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的余额为1,190,000,000.00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投入本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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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
2025年度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73,537,255.62 | 77,149,853.98 | 104.91 | 2025/10/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 | 56,000,000.00 | 56,463,091.88 | 100.83 | 2025/5/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150,000,000.00 | 17,571,187.73 | 103,535,495.84 | 69.02 | 2026/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279,537,255.62 | 17,571,187.73 | 237,148,441.70 | — | —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1.改变原因:(1)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①原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为位于北京市平谷区的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基地,受制于研发用地空间限制,该实施地点不能满足公司未来研发持续增长的需求。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在北京市昌平区新建实验室,以更好的整合研发资源,规划建设生物技术和器械研发中心。②根据公司的战略布局,公司主要专注于医疗器械相关的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诺博特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将专注于生物技术相关的研发方向。因此公司决定由诺博特承担生物技术和器械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实现生物技术平台的快速搭建,促进研发成果的快速转化。③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增加生物技术相关领域的投入,能够增强公司生物技术领域的研发实力与技术储备,提升药品研发管线建设能力,提升公司未来长远发展的竞争力。(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结合当前市场营销方式迭代趋势及不同营销手段的实际效果差异,拟减少营销中心的建设,主要以北京营销中心为核心,通过搭建数字化内容制作与传播平台,借助公司数字化营销支持系统,以点带面强化营销推广覆盖全国重点城市,实现营销活动的自动化和智能化管理,提高营销投入产出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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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决策程序(1)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查意见。(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及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审查意见。3.信息披露情况(1)医用材料和医疗器械创新转化研发中心及新品研发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调整投资结构、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主体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号),相关公告已对上述变更情况做详细说明。(2)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发布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投资结构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号),相关公告已对上述变更情况做详细说明。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公司结合当前市场营销方式迭代趋势及不同营销手段的实际效果差异,为更好地实现募投资金的目标,经2025年3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对项目的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投资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并延期至2026年12月。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