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向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硅翔”) 股东购买东莞硅翔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 下机构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
1、聘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 计机构和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公司聘请上述第三方机构的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 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 相关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