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但不构成重组上市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估值及定价尚未最终确定,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已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最终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要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均为谢明武。上市公司不存在最近36个月内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特此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