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86证券简称:华业香料公告编号:
2025-063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
整数倍的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徐基平先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3,94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公司于2025年8月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3),徐基平先生于2025年
月
日权益变动200,000股,其持股比例由16.03%降低至15.76%。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触及1%及5%整数倍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徐基平先生自2025年8月7日至2025年8月29日期间权益变动568,900股,其持股比例由
15.76%降低至
15.00%。近日,公司收到徐基平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变动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徐基平先生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2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24,9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1.37%,其持股数量由11,219,700股减少至10,194,800股,持有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15.00%降低至13.63%,触及1%的整数倍,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徐基平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徐基平 |
| 住所 | 安徽省安庆市潜山市舒州大道42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11日-2025年10月24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因个人其他资金安排,徐基平先生于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2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024,900股,导致其持股数量由11,219,700股减少至10,19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15.00%降低至13.63%,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事项已按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股票简称 | 华业香料 | 股票代码 | 300886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102.49 | 1.37 | |||||
| 合计 | 102.49 | 1.37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21.9700 | 15.00 | 1,019.4800 | 13.63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22.8250 | 2.98 | 120.3350 | 1.6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899.1450 | 12.02 | 899.1450 | 12.02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已于2025年7月9日披露了《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本次减持计划正在实施中。本次权益变动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承诺、意向及减持计划一致,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特此公告。
安徽华业香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