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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股票代码:300881股票简称:盛德鑫泰公告编号:2025-044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2025年10月9日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公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文庆先生

6、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070,9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1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79,762,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51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4,0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2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8,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7%。

3、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债券期限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1)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2)回售条款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5)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表决结果:同意80,062,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00%;反对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3110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96,0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93%;反对7,7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64%;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8)评级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9)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0)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21)本次发行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0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0,067,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7%;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100,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379%;反对3,1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的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该项议案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邬远律师、邓康达律师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盛德鑫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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