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78证券简称:维康药业公告编号:
2025-037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
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2025年4月27日,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到期后续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业务。公司及子公司办理融资业务时,可以以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二、自有资产抵押进展情况2025年8月2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25年丽中银合人抵字第188号),并完成不动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抵押物名称
| 抵押物名称 | 数量 | 评估价值 | 所有权/使用权归属(权利凭证号码) | 所在地 | 登记机关 |
|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名下不动产 | 房屋建筑面积159810.52平方米、宗地面积104607.00平方米 | 33,261万元 | 浙(2025)丽水市不动产权第0016382号 | 莲都区南明山街道绿谷大道12号 |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上述资产的抵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抵押合同》。
特此公告。
浙江维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