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73 证券简称:海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9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14:30-15:30
2、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前海信利康大厦13楼会议室
3、 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 召集人:董事会
5、 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梁晨女士
6、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6人,代表股份129,773,8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374%。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4人,代表股份6,665,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091%。
(二) 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3,865,1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058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57,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4%。
(三) 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股份5,90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8%。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9人,代表股份5,908,7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788%。
(四) 公司董事、监事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议案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61,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37%;反对7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3%;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072%;反对7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16%;弃权6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1%。
(二)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62,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7%;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52%;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1%;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6%。
(三)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62,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7%;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252%;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1%;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6%。
(四)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71,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14%;反对73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86%;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63,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573%;反对73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691%;弃权64,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36%。
(五)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163,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8%;反对57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57%;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55,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8452%;反对578,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763%;弃权31,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86%。
(六)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62,9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51%;反对7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3%;弃权65,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348%;反对745,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16%;弃权65,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5%。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61,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741%;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弃权65,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53,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153%;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1%;弃权65,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35%。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2018%;反对78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47%;弃权7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12,6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018%;反对781,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47%;弃权7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35%。
公司股东梁晨女士、宁波开来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为123,108,125股。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95,5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4%;反对40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11%;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87,4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8245%;反对403,7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569%;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9,285,3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36%;反对4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90%;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177,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6715%;反对413,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099%;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6%。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28,952,6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72%;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53%;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4,5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803%;反对746,6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011%;弃权74,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6%。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4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473%;反对78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92%;弃权4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842,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473%;反对781,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92%;弃权41,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235%。
公司股东梁晨女士、宁波开来兄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合计回避表决股数为123,108,125股。
四、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参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