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代码:300866 |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 公告编号:2025-107 |
| 债券代码:123257 | 债券简称:安克转债 |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21元/股调整为
25.51元/股,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52元/股调整为37.82元/股,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26.90元/股调整为126.20元/股。现将具体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各期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6月21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022年
月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2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2-050)。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2年7月
日披露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54)。
、2022年
月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包括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24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5,183,42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2年7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至此,公司已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工作。公司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424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183,420股。
、2022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2年8月24日为授予日,以40元/股的价格向
名激励对象授予381,033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
、2023年
月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914,822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40.00元/股调整为
38.80元/股,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38.80元/股调整为28.3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5,183,420股调整为6,738,446股,预留授予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6,032股调整为254,842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2、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
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8.31元/股调整为27.71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4、2025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27.71元/股调整为
26.21元/股,同意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6、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21元/股调整为25.51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
2024-057)。
4、2024年7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59)。
5、2024年7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305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201,90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62元/股调整为40.02元/股,监事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2023年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0.02元/股调整为
38.52元/股,同意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对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9),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的1,050,475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52元/股调整为37.82元/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8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首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5-086)。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19日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5-089)。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中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与其有效证件记载不一致,对相关激励对象的姓名、国籍信息进行更正,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0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4,196,981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5、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将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90元/股调整为126.20元/股,并同意以2025年10月28日为授予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授予50,893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各期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P=P
÷(1+n)其中: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配股
P=P
×(P
+P
×n)÷[P
×(1+n)]其中:
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P
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
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3、缩股P=P
÷n其中: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缩股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派息P=P
-V其中:P
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
5、增发公司发生增发新股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做调整。
三、本次调整原因及方案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权益分配前总股本536,157,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派现金红利7.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5,310,323.5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1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鉴于上述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
月
日实施完毕,公司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案如下:
1、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26.21-0.70=
25.51元/股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8.52-0.70=37.82元/股
、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调整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6.90-0.70=126.20元/股
综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26.21元/股调整为
25.51元/股,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38.52元/股调整为37.82元/股,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
126.90元/股调整为
126.20元/股。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团队的稳定性和勤勉尽职。
五、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2025年9月10日,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以公司权益分配前总股本536,157,6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股派发现金红利
7.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75,310,323.5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5年半年度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16%,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根据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的授权,对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2025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及2025年激励计划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价格调整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2025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2024年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的核实意见;
4、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