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宏立(300865)_公司公告_大宏立: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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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11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

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日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大邑县大安路

号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甘德宏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召集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6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684,1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6047%。

2、股东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6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64,192,5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67.0908%。

3、网络投票情况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90名,代表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91,6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5138%。

4、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参加本次股东会的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数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92人,代表股份1,436,804股,合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5017%。

5、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4,449,1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67%;反对21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9%;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201,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3.6431%;反对212,1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631%;弃权2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38%.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64,437,8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92%;反对23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0%;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90,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8566%;反对232,2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621%;弃权14,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1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半数通过,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大宏立机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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