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864证券简称:南大环境公告编号:
2025-050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持股公司5%以上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环投资”)、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高合伙”)和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两江合伙”)分别计划在本次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2月14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56,000股、643,100股和432,700股。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国环投资、南高合伙、两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国环投资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9/15-2025/12/14 | 20.85 | 600,200 | 0.3801 |
| 南高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9/15-2025/12/14 | 20.87 | 341,200 | 0.2161 |
| 两江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9/15-2025/12/14 | 20.87 | 335,000 | 0.2121 |
注: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国环投资 | 合计持有股份 | 40,773,074 | 25.8449 | 40,172,874 | 25.440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0,773,074 | 25.8449 | 40,172,874 | 25.4403 | |
股东南京国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南高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南京两江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南高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3,768,177 | 8.7272 | 13,426,977 | 8.5029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768,177 | 8.7272 | 13,426,977 | 8.5029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两江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3,379,549 | 8.4809 | 13,044,549 | 8.260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3,379,549 | 8.4809 | 13,044,549 | 8.2607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股份于2025年11月1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57,760,839股增加至157,910,683股,上表“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按照最新总股本计算。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未违反相关减持承诺,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
3.不存在违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的承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1))。
4.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股东国环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公司股东南高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公司股东两江合伙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